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败的动物摄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败的动物摄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狈是一种传说级动物,也就是说在传说中存在的动物,狈前腿很短,需要搭在狼的身上才可以行走,故《太平广记》中如此记载: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没了狼的扶持,狈就不能行走了。
(题外话:“狼”中“贵族”哈士奇。)
狼狈为奸形容的是坏人窜通一起干坏事,狼与狈在一起,准是狈在出坏主意,狼只是一个执行者,故此才有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狈这个动物可能并不存在,因为就科学道理来说,大自然不会进化出这样的动物,而这个故事更像是一个寓言故事,而非现实。所以,有的人认为狈这个动物其实就是狼,是一只被捕猎猎人伤了前腿的狼,由于狼是群居动物,不会丢下自己同伴,故扶持伤狼行走。
而狼狈为奸这个成语之后还有一个成语叫狼狈不堪,形容狈在失去了狼的扶持、狼失去了狈的主意之后的困顿窘境。
总结:现实不存在狈这种动物,成语来自于寓言故事,狈在古籍中的描写多是前腿很短的样子,样貌似狼。
文/科幻船坞
图/源自网络,侵删
一家之言,欢迎您们的补充!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的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
1956年一个冬日的夜晚,在山西有一辆卡车在半路出现故障熄火,距离最近的村庄约有2公里。
车上几人了商量下,留下一人照看车,另外几人去村庄寻求帮助。几个人刚走不一会儿,一群路过的狼发现了那个留守者,并把卡车围了起来。
驾驶室里的留守者见状慌忙打开大灯,试图吓走这群不速之客。狼起初被强光吓了一跳,散开了。但留守者反复几次开关灯,狼就不害怕了,继续围着卡车转。留守者只好不停地鸣喇叭,结果还是一样。散去的狼群听了几次喇叭声,发现没有威胁,又围拢过来。不过它们也奈何不了驾驶室里的留守者。
僵持之间,有两只狼走了,余下的继续蹲守。不一会儿,留守者通过灯光看见刚刚离去的两头狼回来了,准确说是三头,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像狼的动物趴在一头狼的背上。它们围着车转了一圈,狼驮着的那只动物呜呜叫了几声。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卡车里的留守者惊恐万分。那些狼听了神秘动物的叫声,马上排起了队,轮番跳起来撞击驾驶室的门。留守者意识到,遇见传说中的狈了。
危急时刻,村庄方向开过来一辆车,留守者的同伴和几个村民开车过来了。狼群见状立刻四散奔逃,那只狈的搭档并不可靠,它被遗弃了。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大家发现一只狈在地上扑腾,前腿短,后腿长,村民当场用铁锹将其打死。
这是一起关于狈的传闻。
狈”,最早记载于西汉时期的《神异经》,相传是奇人东方朔所著。文中说,“狈无前足,一云前足短不能自行,附狼背而行,如水母之有虾也。”意思是,狈这种动物没有前腿,也有人说它的前腿很短,总之不能独立行走,常常窝在狼的背上,由狼驼着它。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野兽,长的像狼却不是狼,前腿短而后腿长,要依靠狼背着它才能活动。在传说中,狈经常给狼出鬼主意。在清代袁枚的《子不语》中,就有钱某赶集回来时遇到狼群,躲到草垛上 ,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怪兽,怪兽给狼出主意;从一端薅草,就在草垛要塌了时,有几个樵夫经过,听到钱某的呼救声上前赶走了狼,那个怪兽没跑了被人们抓住,带到村里的酒馆里做熟吃了。天下霸唱在《我的邻居是妖怪》中的《北大荒狼灾记》里也有来自西伯利亚的狼群在暴风雪中冲进农场,驻守的白旗、陆军、小地主朱向东和女知青尖果退进屯谷仓固守,狼群围住屯谷仓后,一只秃尾巴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长毛怪物,陆军认出那是狼群里的狼军师——狈,很快狼群就***取搭狼梯上房顶的办法,幸亏被及时发现,白旗等人迅速上了房顶,混战中来了一群野狗,在头狼和狈都被咬死后,剩下的狼逃走了。
虽然狈的传说不少,但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狈,沈石溪在《狼狈》中也写过狼狈为奸,偷走他养的猪,最后猎人们通过围猎捕获了狼和狈,结果法现所谓的狈就是一只断了两支前腿的母狼
狼狈为奸的狼,是指被狼群中的领头公狼,驱逐出狼群的亚成体公狼。这样的单身小公狼,捕猎经验不太丰富,又没有狼群给予其帮助,也没有自己固定的领地,所以面临的生存挑战比较大。这样的单身小公狼,为了活得容易一些,就必须找个合适的搭档,一起捕猎!通常这样的单身小公狼,喜欢与狈做搭档,一同去捕猎!
狼狈为奸的狈,就是指正在养育幼崽的母獾。公獾只负责与母獾交配,不负责与母獾一同养育幼崽。母獾怀孕后,必须独自分娩,独自养育幼崽。
母獾养育幼崽期间,不能离窝太久,也不能离窝太远。如此一来,母獾养育幼崽期间,生存压力就非常大,也需要找一个搭档,一起去捕猎!
自然界很神奇,小公狼居然与母獾能达成合作协议,最终实现“狼狈为奸”。
据一位老猎人告诉我,小公狼嗅觉灵敏,通常能很顺利的找到,藏有幼獾的地洞。小公狼找到幼獾的藏身洞后,就在洞口的上风口上撒尿,然后离开。母獾如果有意合作,就会有狼尿边上撒尿。一天后,小公狼就会来检查,看看母獾是否有回应。如果母獾不愿合作,小公狼就会另寻搭档。如果母獾愿意合作,小公狼就会在獾洞口呆着,等待与母獾见面。
母獾与小公狼见面后,就会调情丶交配,但是这种异种交配不会有后代。一旦双方情投意合,母獾会就将前爪搭到小公狼的后背上,然后狼狈一起走着玩,这就算是达成了合作协议!
狼狈捕猎时,由狼去找兔子丶竹鼠丶老鼠窝,并且要确定窝内有幼崽,然后狼就通知狈一起去捕猎。
正式捕猎时,首先由狼担任警戒,由狈负责堵上多余的洞口。接下来,再由狈去挖洞***,而猎物将会从洞中跃上地面逃跑,不过会落入狼的口中。如此一来,狼将会获得从洞中逃出的猎物,而狈获得的猎物,就是洞中的幼兽!
历史上有哪些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记载?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令人发指的多了去。
比如扎木合70大锅煮活人。
扎木合在著名的十三翼之战,击溃了结义兄弟铁木真。
而扎木合打仗要厉害的多,他的3万人将铁木***力打的溃逃,捉住了不少俘虏。
然而,此战扎木合也损失了不少兵力,更气愤铁木真诡计百出的离间自己部下。
蒙古人本来就凶残,这种情况下,扎木合拿出70个行军大锅,将捉到的铁木真战俘全部活活煮死。
史称“七十锅惨案”!
谢邀~~人类的发展史中,残忍而荒诞的记载不在少数。例如:
在历史记载里,人类最早的手术,是颅骨钻孔手术,这个手术,用燧石、金属打开病人的头骨,用来移除在颅骨骨折后产生的碎片,有人活了下来,也有人当场死在了手术台上。当时的人们已经知道,脑袋管着人的思维,,如果随便碰了脑子里的东西,就会有坏事发生。
对于思维异常于平常人的病人,会被认为是思维错乱,需要到脑子里进行矫正,于是有了比开孔取碎片更恐怖的方式。
1888年,瑞士医生戈特利布.伯克哈特切开了6个人的脑袋。虽然他是医生,但是他没有任何外科手术经验,他选择的这6个脑袋,是精神分裂患者和妄想型***患者。他根据流传下来的图纸,就像古代医生一样,用环锯,在太阳穴附近钻孔。
但后来,他的锯子,就走偏了方向:他切入大脑硬脊膜,将一部分大脑皮层舀出来,有的脑袋他舀了一大勺。据记载,他将一个很漂亮的金属杆子推入你软乎乎的大脑中,会弹出一个钢丝圈,然后转上一圈,搅拌充分。它并不像打蛋器那样能打出非常匀的馅料,它更像是用一个挖球器来挖过度成熟的蜜瓜。
尽管手术后,有些病人变得安静了,不再有幻觉,但很多都留下了神经上的后遗症,最后死于因之产生的并发症,或是***了。当时一位精神专家说:“(伯克哈特)建议应该移除不安的病人的大脑皮层以使他们安静下来。”
伯克哈特的手术是早期的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尽管这个术语直到几十年之后才被创造出来。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人吃人的历史,许多记载至今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毛骨悚然,庆幸自己是生在了新社会,要不然面对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都不知道自己的小心脏能不能受得了。
我们当代国人最熟悉的残忍惊悚du记载应该就是对当年日本731部队的记载。
受试验者从中国的住民中抓来,主要被称为“马路大”。此项作业的要点是必须保证解剖对象是绝对清醒的状态,也就是说,绝对不能***,因为日本军医认为***后的研究数据是不真实的。其解剖场景惨绝人寰,解剖时那凄厉的惨叫声常人无法想象。此项工作也是731部队所有医师所必备的基础技能。
将两个人分别截肢后通过手术互换四肢,如果试验成功则对于恢复伤残日军士兵的战斗力有极大意义,但试验失败,因为接上的四肢并没有恢复生命的迹象。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为那些实验死去的动物树立了一块纪念碑,那些惨死的数万名罹难者却连骨灰都没有留下。
题主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电影《黑太阳731》。
汉之二年冬,项羽遂北至du城阳,田荣亦将zhi兵会战。田荣不胜,走至平原,dao平原民杀之。遂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阬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徇齐至北海,多所残灭。齐人相聚而叛之。——《史记·项羽本纪》
因为曹操的父亲曹嵩被陶谦的部将加害,曹操率军征讨陶谦,曹操率军攻下了五座城,抢地盘到了东海,后来,曹操又攻下襄贲,开始屠城。《三国志 武帝纪》记载:太祖击破之,遂攻拔襄贲,所过多所残戮。
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汉族人受尽胡人欺负,据说北方被胡人杀的***十之八九。 公元350年,冉闵率军攻陷邺城后下令屠城,遂发生了血流成河的邺城大***,城内家家户户皆未能幸免,二十几万胡人军民被***殆尽,尸体全部喂食猛兽。冉闵“杀胡令”的颁布,更是激起了***的血腥报复。在“杀胡令”直接或间接影响下,几百万 、匈奴、羌、氐等胡人平民灭亡,近百万胡人士兵被斩杀。这样激起民族斗志的***,在当时***眼里却是叫好的。
刘邦去世之后,吕后大权独揽,为了报复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吕后用了最残酷的方式,先是毒杀了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刘如意,后把戚夫人做成了“人彘”,砍掉四肢,剃掉头发眉毛,弄瞎眼睛,灌上哑药,刺聋耳朵,挖掉舌头。就连自己的儿子汉惠帝都看不下去,对母亲吕后的做法感到绝望,从此也就郁郁寡欢,不问朝政,没几年就去世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令人发指的记载数不胜数。讲一讲抗战期间,蒋介石集团的记载吧。
1939年,重庆发生了一起"日本间谍案件"。
一天,一家从武汉辗转逃到重庆的中年知识分子夫妇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下船的时候,他们的7岁的小女儿因为年龄太小,不小心摔倒了,把手中的暖水瓶摔碎了。这本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却马上被码头边转悠的便衣特务盯上了。
一伙特务围了上来,硬说这小女孩是有意摔破保温瓶的,是要借机会用暖水瓶碎片反光给日本飞机指示目标。夫妻俩正为孩子摔坏了家里仅剩不多的财物生气,没想到飞来横祸,特务们包围上来了,当时赶紧辩解,说孩子太小,不懂事。但是特务们哪管这些,眼看敲诈不成,就不由分说将这一家抓进了集中营。
重庆各界人士听说******准备以特务汉奸罪名处置这一家人,纷纷呼吁释放他们,并联名签字。
当时,中国空军的很多飞行员也出面,以专业角度为这家人分辨,飞行员们以自己的实地经验说,日本飞机要突破重庆周边群山的阻隔,至少需要飞到3000米以上的高度,在这样的高度,小小暖水瓶碎片的这点反射光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不能传递任何消息,不要说天上根本看不见,就是看见了,也没有任何意义,把这个作为通敌证据实在荒唐、牵强。
但是不管各界人士怎样努力,***的特务机关就是蛮横不放人,眼看这家人实在没有什么可供他们敲诈的了,就要以所谓战时紧急处置法"处置"他们。
这家人的丈夫终于愤怒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法庭上这样喊出了心中郁积已久的声音:为了抗战,我们全家捐出了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为***购买飞机,我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在汉口被日本飞机炸死了,现在我们家倒成了通日本的特务了!
报纸上说,民众的捐款足够购买多少架先进的飞机!现在,日本人的飞机轰炸我们这么惨,我倒想问问,我们捐款买来的飞机在哪里?你们不去查这些捐款的下落,却污蔑我们家是给日本人打信号的特务,究竟还有没有天理了?
面对这位中年知识分子的愤怒诘问,在场的法官面面相觑,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恼羞成怒之下,又给这家人扣上了"共党嫌疑"的帽子。天知道他们是怎样能把日本特务和嫌疑二者结合起来的,秘密将他们处决了,连那个7岁的小女孩也没有放过。刽子手们为了毁灭罪证,用匕首捅死了他们之后,将尸体浇上了煤油焚尸灭迹,将残骨投入了长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败的动物摄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败的动物摄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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