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蓝色调静物摄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蓝色调静物摄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摄影灯下拍照偏蓝色,宾得kr,怎么调?
虚化背景需要3个条件,1.大光圈。2.长焦。3.距离被摄主体近,距离背景远。3个条件满足越多,虚化就越好。
18-55只能用55端,光圈最大只能5.6,尽量接近被摄主体。但是55焦距+5.6光圈,再如何努力,虚化也有限,拍拍很近的小静物可以,拍人像基本没戏,除非拍近距离脸部特写。
相反的,要虚化主体,背景清晰,也一样,用大光圈,相机距离主体近点,对焦远处。
建议补充下“景深”的知识,了解清楚了原理,自然就会知道怎么去控制哪儿清楚哪儿虚化。
静物在为冷光照射下什么颜色比较纯?
冷光照射下的静物颜色,要想表现出比较纯的色彩,最好是用浅色颜色作为背景,使用白色或浅蓝色比较纯。如果为了表达浓色系,那么应该使用黑色或深蓝色为背景,较纯鲜明的颜色可以使用红、黄、橘色等,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用合适的背景色,最好背景色要比静物的颜色更加淡。
帮忙找一个头像。一个男生头像、蓝色背景。男生头像在左边、占据了整张图的一大半?
愿意承认你比我爷们,你是总攻。
你 QQ静物头像,我不敢说做永远的朋友永~久的亲人,可是我不会忘记你的,一定不可能。你是云,嗯对。飘飘荡荡悠然来去,对谁都好却对谁也没1点出格。就连离别这~类~事,你也比我们澹~然~很多。实对你的感情没法过~量~想象。有时看见你头像亮着,从上线到下线不说一句话也会绘画中,如何把握色彩静物和环境色?
色彩后面暗一些,冷一点,颜料薄一点,甚至灰一点,但别脏。对比不能强,比如说有一个布纹,你要淡化它的明暗关系,不然就会跳。而前面的和主体物就要对比强一点,特别是遇到深色罐子。如果是有好几块布,布与布交界出很重要,后面的可以在画完后用笔蘸少量水给它揉一揉,让它虚掉,前面的,一定要加强上面一块布的投影。后面静物的塑型也可以松一点,前面的刻画要好。罐口的塑造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环境色的话。它是相邻两个物体间的影响,玻璃或上釉的反应的会比较多。只要画完后在物体身上受影响的位置用飞白的效果拉一道就行了。如果在暗部的话就调灰一点再画。(我有一个同学话上釉的罐子时把周围水果的反光都画在罐身上,超逼真的。但别学,他花很久时间的。)一些不太会反光的像布之类的只要在相接出用固有色加环境色调一下,至于环境色加多少,要自己试。既不能改变固有色,也不能没反应出来。
在绘画中把握静物色与环境色的关系,主要注意点:(再观察一下图示)
一是静物本身的色彩在环境光线的作用下产生的变化
二是静物所处的四周场景在光源的照射下受相互之间的反射光和折射光的影响
三是静物材质属性与环境色的融合,如画木质,铁质,陶瓷,玻璃等物件理解和观察是不同的,可以一幅雪景图上找到感觉:
对初学画者,刚接触绘画,在观察习惯上描绘的静物时候容易孤立的看各个物体,美术课上老师总是会强调整体,整体的观察,这就是在说不仅仅是环境色,而是把所有需要描绘的物体全部放在一起观察。
在自然界没有任何东西是孤立存在的,这个本质哲学和绘画和一切学科都是一样的道理,在同一个空间中的静物相互间的色彩在光线下必然会相互反射,相互融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环境色。能不能把握住物体与物体,物体与背景空间之间相互影响产生的颜色变化,关键是整体观察,对比着看,打个比方,一个红色的苹果🍎整体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红色的色相,那么当你描绘的一组静物,比如蓝色的罐子和白色的盘子再加一块浅紫色的衬布,在正常的白天光线下,那么所有这些物体会相互作用和影响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大的紫色的调子【大的色相】蓝色的罐子上会因为苹果的红而往紫色里靠,苹果的红会在罐子的蓝色作用下也往紫里靠,白色的盘子更是反射周围的物体而靠近它们的色相。因此我们描绘的物体已经不是单个我们概念中的固有色了,也正是因为大自然中这样的“大杂烩”才会有无穷的变化,创造了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环境色,顾名思义,是周围环境对静物的色彩影响,要把握好,其实个人觉得有几点; 1、首先是大环境,画面的色调,在偏暖还是偏冷的环境。
2 ,周围物体的颜色对其影响,比如物体在一块大红色布面上,那么红色必定会对其产生影响。
3,静物本身的色彩及质感,比如玻璃质感,陶土质感,等,反射的环境色都应该要考虑到。
最主要把我静物的环境色,除了以上几点,个人觉得还是要凭值得色彩感觉。和控制色彩的努力。因为物体本身是没有颜色的,有了光才有颜色。所以没有什么具体的套路。感觉最重要。也最难。(哎呀,申请个号还要验证考核,头条,服了你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蓝色调静物摄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蓝色调静物摄影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drw.com/post/81459.html